10月27日,第二届中国遗嘱与遗产继承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各相关领域专家齐聚一堂,围绕遗嘱形式、遗嘱自由与公序良俗的冲突、遗嘱信托、房改房继承、电子遗嘱前景等热点话题进行了研讨。
据悉,中国遗嘱与遗产继承论坛由中华遗嘱库主办,聚焦老百姓关心的继承话题,吸引了全国各地继承法学、公证学、继承审判实务、财富传承、不动产登记领域的30余位专家学者法官律师参会。
此论坛为继承领域专家学者搭建了一个深入交流的平台,推动了相关领域研究和实践的发展。
有网友发微博询问,能否推出一个网上发遗嘱的功能,因为担心自己意外身亡别人却以为自己只是“断网”了。结果意外得到微博客服回复“已经记录该建议”,同时还有十几万网友点赞同意。很多年轻人在该话题下表示,如果是独居人士,确实需要一个防患于未然的渠道。
记者发现,遗嘱越来越受到百姓关注,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需要,以微信、备忘录、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订立的电子遗嘱也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在现实中,它们是否可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表示,中国网民数量不断增长,已经达到10亿多人的体量,互联网和电子技术的发展使得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日益普及,同时,立遗嘱人群也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
据介绍,电子遗嘱分为网络遗嘱、遗嘱电子化和电子化遗嘱三种形式。在网络遗嘱方面,2020年疫情期间,中华遗嘱库推出“微信遗嘱“服务,瞬间火遍互联网,受到广大网友的欢迎。
但据陈凯介绍,微信遗嘱仅仅用于传递信息和情感,寄托对亲友的叮咛嘱托、祝福问候、隐私秘密和财产线索等信息,并不具备遗嘱的法律效力。在遗嘱电子化方面,中华遗嘱库通过录音录像、指纹扫描、人脸识别、司法存证、专业见证等技术手段对遗嘱进行登记,以电子化手段对当事人已经立好的遗嘱进行登记存证。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华遗嘱库已经在全国设立了
《民法典》虽然未确认电子遗嘱的合法性,但仍然不排除电子遗嘱未来被法律认可的可能性。刘桂明认为。
前段时间,上海一位独居老人将自己价值300万的房产留给水果摊主的新闻引起了大家的热议,众说纷纭。老人的亲属更是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遗嘱无效。
民法典从立法上确认了遗嘱自由的原则,体现了对个人合法财产的保护,但是“遗嘱自由”是否意味着“完全自由”,是否应该对遗嘱自由设置限制?与会专家展开了研讨。
陈凯认为,如果遗嘱违反了公序良俗,应当认定无效。但对于某些个案,法官仍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行使自由裁量权。陈凯建议,普通老百姓为最大限度地保障遗嘱的真实有效性,最好寻求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士的帮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实施五年之久,但房产继承过户仍然是老大难问题,老百姓办事仍然面临许多困难。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和全面提升营商环境的需求,探索解决无争议不动产继承(接受赠与)登记困境的途径仍然具有现实的意义。
王希军表示,在继承事务中发挥作用,公证机构仍然需要“大干加巧干”,积极主动改进服务方式和服内容,与时俱进,积极创新,避免当事人在几个部门之间往返多次,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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