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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聊一聊刑事拘留的话题。刑事拘留简称刑拘。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大家一定非常着急。作为家属,能做点什么?怎么做?方向在哪里?今天,就给大家讲这个。
讲之前,请大家注意:拘留有3种类型,刑事拘留只是其中之一。除了刑事拘留,还有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如果大家想弄懂今天的话题,建议大家先补充一些基础知识,先点击学习一下这篇文章讲的内容:《3种拘留的后果?家人被拘留,怎么办 》
学习完以上文章后,相信大家对咱们国家的法律体系和3种类型的拘留,都有了大概的认识。下面,我们开始讲刑事拘留。
大家注意:弄懂以下7点内容,你就算基本了解刑事拘留了。不是专家,也算半个专家了。最起码,当亲朋好友被刑事拘留后,你脑子是清醒的,知道做点什么!知道从哪里下手!知道朝哪个方向努力!
通过上面的文章,相信大家也大概了解到了这一点。这里呢,我再详细解释一下:为什么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措施呢?
咱们比较着来看:
大家注意:不管是司法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当事人违法的事实都很轻,事情很容易查清楚,所以很快就做出了行政拘留或者司法拘留的处罚决定。
讲到这里,大家明白了吧?刑事拘留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关押措施,不是处罚措施。因为犯罪案件还没有查清楚,当然就不存在处罚的说法。
大家注意:公安局对某个人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仅凭 “嫌疑” 就够了。只要有证据证明,某个人有作案的重大嫌疑,公安局就可以依法对他进行刑事拘留。公安局对你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不用证明案件就是你做的,只要有证据显示,你有重大作案嫌疑就够了。比如,有受害人或证人的指认,或者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你的指纹,等等。只要有作案嫌疑,就可以。
有人担心,万一拘错了人,怎么办?
现实司法工作中,确实会出现拘错人的情况。比如,公安局根据路人指认,把有作案嫌疑的张三刑事拘留了,调查后发现,犯罪分子另有其人,不是张三干的。公安局就把张三释放了。
如果公安局刑事拘留错了,被拘留的人能获得国家赔偿吗?
答案是:一般情况下,不能。特殊情况下,能获得赔偿。
大家看到了,公安局只凭借作案嫌疑,就能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这说明,公安局的办案权力比较大。为了限制和监督公安局的执法权力,法律对刑事拘留进行了详细的约束。
比如,公安局想做出刑事拘留的决定,必须经县级(县级市、区)以上公安局局长签字同意才行,派出所所长是无权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
再比如,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0天。这就逼迫公安局,一定要尽快调查犯罪事实,不能拖延,在30天内必须查清一个基本结果,如果经过30天的调查取证,没有拿到嫌疑人犯罪的扎实证据,必须释放嫌疑人。
如果经过公安局的调查,拿到了充足的证据,证实犯罪活动就是嫌疑人干的。刑事拘留期满那一天,公安局就会写一份《报请逮捕书》,提交给检察院审核。检察院了解完公安局的取证情况后,认为事实比较清楚、证据比较充分,就会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就意味着嫌疑人,被正式逮捕了。
公安局对你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会在24小时内通知你的家属,告诉你的家属你因为涉嫌某某罪名,被某某公安局刑事拘留了。
家属收到公安局的拘留通知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聘请一位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这一步非常重要!非常重要!
为什么要聘请律师呢?因为被刑事拘留的人,只有家属委托的律师才能到看守所跟他会见,家属是不能到看守所会见的。
为什么要让律师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呢?
原因非常简单,因为公安局给到家属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面,只写着一个罪名,没有写案件的详细情况。家属两眼一抹黑。通过律师的会见,可以向嫌疑人本人了解案件情况,并第一时间向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一定要找一个负责任的律师。有的律师不太注重会见环节,认为等公安局调查结束后,卷宗到了检察院,再看卷就行了。有这种想法的律师,是不负责任的。
大家想一想:刑事拘留的期限只有30天,公安局在加班加点的调查取证,而我们的律师如果一味地等结果,那就把时间和机会浪费了。作为律师,应当在合法范围内,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提供及时的、高效的、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
因为,如果律师会见工作做的好,对案件情况了解的全面,就可以尽全力帮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总之,如果家人被刑事拘留,一定要重视,要立即行动起来,朝着正确的方向努力。争取让家人早日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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