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改革,劳务外包开始逐步成为未来解决劳动力问题的趋势。那么,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到底有哪些联系与区别呢,下面是个人看法。
劳务外包是指发包单位将一些相对独立的业务承包给劳务外包单位进行完成的过程称为劳务外包。
劳务派遣就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将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派往其他劳动力需求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过程称为劳务派遣。
无论是劳务外包还是劳务派遣,其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解决劳动力问题,都是由于发包单位(或用工单位)生产经营需要,而自身劳动力又不足,所采取的相关措施。
但是,二者之间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合作关系、用工主体、用工范围数量等方面。
劳务外包,发包单位与劳务外包单位签署的是业务类型合同,这种合作关系适合《合同法》进行解释,出现劳动纠纷后,与发包单位无关。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的是劳务派遣合同,这种合作关系适合《劳动法》进行解释,出现劳动纠纷后,用工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与劳务派遣单位共同承担。
劳务外包,劳动者与外包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其实质用工主体就是劳务外包单位。而劳务派遣制,劳动者虽然也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实质用工主体单位是用工单位。
劳务外包,是为了完成一些相对独立的业务的,使用多少劳动者,每个劳动者做什么,发包单位是不能干涉的,他们只能就业务完成的质量与结果等情况向外包单位提出要求。而劳务派遣制,是为了完成某一范围工作量的,使用多少劳动者,每个劳动者做什么,怎样做都是由用工单位安排与指令的,劳动者按照用工单位指令进行完成,其结果也是由用工单位自己把握的。
随着劳务派遣的大量向劳务外包转化。那么,劳动者该如何分辨自己是真正的劳务外包,还是被用工单位用披着劳务外包外衣的劳务派遣继续用工呢。除了我上面谈的二者区别外,劳动者还可以用“劳动指令”来进行区分。劳务外包,外包单位是不能直接向劳动者下达生产工作任务的,而是将生产工作任务下达给劳务外包单位,由劳务外包单位向劳动者进行下达。而劳务派遣制,则是由用工单位直接向劳动者下达生产工作任务。这个区别也就成了,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进行认定和区分劳务外包与劳务外派的一个重要依据。
劳务关系劳动仲裁 劳务关系劳动仲裁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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