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工资一直是HR头疼的问题,一方面是基数、规则复杂;另一方面,工资本来就有两种计算方法,算出来的工资不一样,很容易引起纠纷。
今天51酱就来给大家解答,
关于病假(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的天数,是
员工病假期间,企业需要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其中又按照病假时间长短有所区别: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疾病休假工资)标准为: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标准为: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且最低标准中不包括由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
事假的天数
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
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不扣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发了工资,且事假达到20天的,劳动者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经用人单位批准的假期,
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
3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3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
不少企业对婚假的时间和婚假的工资支付有自己的“规定”,因此不少网友询问婚假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如果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个规章制度就是违法的无效的,对职工并没有约束作用。
如果单位硬要按“公司规定”办事,由此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可能会有被被投诉的风险。
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
4
产假的天数是:
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有“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14周即98天。
随着各地计生条例的修改,产假有所延长,具体可查看下表: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
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举个例子:
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8000元,而该员工在企业的月平均工资为8500元,其中的5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8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7500元,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
需要注意的是,
5
随着各省市《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的修改,大多数省份明确了育儿假。详情可查看下表:
地区 |
育儿假规定 |
北京市 |
育儿假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5个工作日育儿假 |
上海市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5天育儿假 |
江西省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安徽省 |
孩子6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湖北省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江苏省 |
子女3周岁之前, 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 |
广东省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天津市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贵州省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吉林省 |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增设育儿假 |
海南省 |
孩子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或任意一方每天1小时育儿时间 |
黑龙江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云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有两个以上3岁以下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儿假 |
山西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5天育儿假 |
河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河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陕西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不低于30天 |
内蒙古 |
拟增 |
辽宁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甘肃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5天育儿假 |
四川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重庆市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
西藏 |
暂无 |
浙江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福建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山东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青海 |
孩子三周岁前,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15天育儿假 |
宁夏 |
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
湖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新疆 |
暂无 |
广西 |
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
关于休育儿假的待遇标准,有三种:
举个例子,《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按照这一规定,上海市职工休育儿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正常出勤标准发放工资。
如果地方法规未对育儿假期间的待遇标准作出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规定的方式,明确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标准。但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地方规定不明确,用人单位也未通过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规定育儿假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员工工资待遇。
6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二条,
其中的连续工作1年,后续出台的条例中有一些调整,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所以年假的条件
具体年假天数的规定可查看下表:
累计工作年限 |
年假天数 |
备注 |
1-10年 |
5天 |
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10年(含)-20年 |
10天 |
|
20年(含)及以上 |
15天 |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一条,
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近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带薪年休假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针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年假争议给出指导意见,整理总结为以下4点:
1、因单位未休年假且未按300%支付工资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用人单位已安排年休假,且能举证证明系因劳动者本人原因未休,劳动者要求支付年休假工资差额的,不予支持。
3、明确计算年假工资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应休假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不包含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与个人对月工资计算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能低于前款规定。
4、年假的仲裁时效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确定,从应休假年度次年的1月1日起算,如在此之前,若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次日起算。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网上申请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深圳病假工资规定是什么(深圳事业单位病假工资规定)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97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