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

合同法违约责任怎么规定的(合同法定金违约金的规定)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1-23 22:15:01
  • 0
  • 广州律师

Q

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

A

目前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能否继续适用主要包括两种观点:

一是否定说,认为合同因解除溯及既往消灭,违约金条款失去效力,且债务人根本违约责任已吸收瑕疵履行违约责任,故当事人仅能主张损害赔偿,无权请求支付违约金;

二是肯定说,认为支付违约金的行为,是当事人通过预先设定并独立于履约行为之外的给付行为,且《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我们认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违约责任当然包括合同内定的违约金。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也有明确的司法政策与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第八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条款继续有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其实质是认为违约金条款系当事人事先达成的、可独立于合同剩余条款之外的合意,该条款的效力不因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而受到影响。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虽然本条是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但其所体现出的违约金条款在效力上不因合同解除而受影响的法理,完全可以类推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合同。因此,总体而言,若合同因违约而解除,违约金条款可继续适用,但违约金过分高于因解约造成的损失的,对于超过部分,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调整。

转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


房子仲裁费用?房子仲裁费用多少

劳动仲裁 offer,劳动仲裁offer能证明薪资吗

劳动仲裁合同法?劳动仲裁合同法最新规定

利息 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利息算法

新仲裁法?新版劳动合同法仲裁法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合同法违约责任怎么规定的(合同法定金违约金的规定)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95969.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2月09日星期一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