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闯红灯被撞的现场。
扬子晚报网12月28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在南京市江宁崇文街路口处,发生一起电动车与小型客车相撞的事故。当地横溪交警中队的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到事发的现场。
民警经现场调查,同时又调取了路口的监控,发现是由于电动车违规闯红灯,结果被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上,为此,判定电动车车主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介绍,当天下午3时左右,吴某驾驶电动车途经路口时,不顾信号灯还是红灯,加速通行。结果,与蔡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双方车辆受损。
幸运的是,电动车驾驶员蔡某戴了头盔,身体并未受伤。而经交警认定,蔡某闯红灯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广大机、非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行至红绿灯路口要按红绿灯的指示通行,必须做到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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