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勇波律师解析:
收到逮捕通知书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件简单普通的刑事案件,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件移送法院审判,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限为两个月(不存在案情复杂需要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期限的情形),然后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不存在延长和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形),然后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交的起诉材料,一般在1个月内审理完毕,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所以,如果是普通正常的刑事案件,在收到逮捕通知书后四个月内,会开庭审判终结。但是如果是复杂疑难的刑事案件,经侦查延长,又被检察院多次退回侦查的,那案件的结案期限最长会在一年四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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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吴勇波,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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