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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有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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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3 20: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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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律师

伸出一双手,温暖一颗心

残疾人是法律援助的

主要服务对象之一

一直以来

北京市及各区法援中心

为残疾人开通绿色通道

努力做到

“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5月15日是

第32个“全国助残日”

今年主题为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保障残疾人权益”

观澜君选取9个真实的

法律咨询案例

为大家送上法律知识小锦囊

 

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17年,因为生病造成残疾,公司把我调到不能胜任的工作岗位,我拒绝后被公司降薪,我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4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进行调岗。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进行岗位调整,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进行调岗,如用人单位调岗后有工资待遇不合理、增加劳动者的劳动成本或存在调岗具有侮辱性或不适当、惩罚性的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是盲人,再婚找了一个老伴,我想把房本改成闺女的名字,可是我担心她把房子卖了,我和老伴没地方住,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可以通过设立居住权的方式确保对该房屋享有永久居住权。

居住权一般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来设立。根据民法典第367条、第368条的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在订立合同之后,还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另外,我国《民法典》第371条还规定了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

 

我婆婆视力一级残疾,1989年再婚,如今离婚了,离婚协议约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给男方,我婆婆只有一间屋子的居住权。现在婆婆起诉我们要赡养费,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可以推翻他们的离婚协议吗?

第一,针对是否需要支付赡养费:根据《民法典》第26条、第1067条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且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二,作为子女是否能够推翻婆婆的离婚协议:根据《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婆婆视力一级残疾,但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离婚协议,应属有效。

 

我是一个重度残疾人,没有法定监护人,我该找谁做我的监护人呢?

根据《民法典》第2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我是孤儿,还是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目前民政局是我的指定监护人,我想变更指定监护人,我有权利指定监护人吗?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28条、30条、31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如无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我患有精神残疾,已因病退休。如今需要赡养父母,我提出到家对父母进行照顾遭到拒绝,但每月两千多的退休工资让我无力承担赡养费用,我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如子女无力赡养父母,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尽赡养义务。另外从《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来看,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同样道理,犯有杀害、遗弃、虐待子女罪的父母原则上也不再享有子女赡养的权利。

 

我患有残疾,出小区的时候保安落杆把我打着了,但是他不愿意赔偿,我应该找谁赔偿呢?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 、1191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小区保安因过错造成损害,当事人可向小区保安用人单位进行索赔。

 

我是残疾人,想去律师事务所做遗嘱见证,是否需要开具一个神志清楚证明?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应确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实践中,判断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结合遗嘱人的病历资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证明或者其他证人证言以及遗嘱的合理性等进行判断,如果有条件,可以进行司法鉴定,但最终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由法院审理认定。

 

我邻居是聋哑人,离异,与女儿一起靠低保维持生活。但目前27岁的女儿犯了法被判刑,她不能再享受低保了吗?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行业法规的规定,暂无因子女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就影响父母享受低保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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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2月2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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