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号,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要正式实施了。相比2016年,新交规在4个方面有变化,我们大家来一起看一看。
第1个,是针对一些不文明的驾驶习惯加大处罚力度的。
比如说:开车碰到前面排队或者是堵车,有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恶意加塞的,之前是扣2分的,现在扣3分了。
开车时候,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也2分改到3分了。
之所以加大处罚力度,这些都是因为发生的频率是比较高了,而且影响也不好。
比如说:打电话举个例子,无锡日报2021年8月份就报道过。
根据当地交警部门的统计:1到7月份,一共查获了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对安全有妨碍的行为59000起。
就光一个事,半年多点,其中光7月份,就抓拍到了8600余起,真多。
而且开车打电话本身对驾驶安全的影响也是比较大。
昆明理工大学冯川有篇硕士论文,《基于驾驶仿真的多源模糊出行信息作用机理研究》,上面讲到过。
使用手机会让驾驶者的反应时间延长15%到40%,而且会增加驾驶员的认知负荷。
如果打电话的时候遇到紧急情况,出事的概率就大大地增加的。
第2个,是驾驶普通私家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面超过规定时速20%以内的,从原来的扣3分改为了不扣分。
主要是因为我国道路的技术水平提高了,像平曲线半径、纵坡、视距等等指标已经能够满足更高的行驶速度的需求了。
河北工业大学韩冰有篇硕士论文,《高速公路提速域值研究》,里面也讲。
我国高速公路的整体性能逐渐在变好,车辆性能逐步增强,适当提高最高限速,不仅能够提升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也有利于交通安全。
但需要注意:高速超速20%以内不扣分不意味是合法的,本质上,超速20%以内仍然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只是从扣分改成了警告。
就好比:上学的时候犯错,老师本来是要叫家长的,后面改成口头教育你一顿,也不代表我们是没有错的,对不对?不一样的。
而且这个只是对扣分做出了更改,罚款的钱还是没动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没变过。
会不会罚款这个东西我们现在不多讲,反正你就记着这东西不对,不要这么干,分数虽然调了调,记住就行。
第3个,新的记分管理办法新增了一条:利用驾照卖分获利的话,将会直接被扣12分。主要就是打击违法卖分的行为,新增的。
首先,买分卖分相对来说比较普遍,还挺多的,是因为有驾驶证的人挺多,但是真正开车的人没那么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数据:2020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3.72亿辆,其中汽车2.81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是达到了4.56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18亿人。
简单算一下,差不多有1.3亿人的驾照是属于一种所谓的“闲置资源”。
这个时候有些人就想着:反正不扣,闲着也是闲着,到时候清零也没有什么好处,还不如拿去卖了,挣点外快。
一个分来个100、200不好说了,对不对?搞个几年手机都好换一个。
但实际上,想靠着卖分赚点零花钱真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划算的,芝麻拿到了,西瓜找不到了。
宁波交警有一个说法,可以参考一下:买卖驾驶证分数是严重干扰正常交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均构成提供虚假证言。
不管是所谓的“黄牛”、卖分方还是买分方,轻则行政拘留、罚款,重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看,平时“哎呀,没事的”,这个没事叫“没人管”,真管起来长这样子,不划算、没必要,而且以后会越来越严的。
第4个,是新增了积分减免政策。
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
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
记分减免政策其实在之前也就有,公安部2020年1月份颁布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首次提出了学法减分。
这次学法减分是写进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了,也就意味着学法减分不仅仅是试行了,有正式的名分了。
同时也能更快地把这个政策在全国各地落实起来了,试行的时候也不是每个地方都有的。
实际看来,学法减分操作起来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困难的,不少朋友也早就在用了。
大河报在2021年就报道过的:河南省自学法减分开展以来,累计申请通过367万人次,累计减分169万人次。
所以,总得来说,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针对不少处罚,相比此前有了不少减缓的调整。
而对一些发生频率比较高、问题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加大了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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