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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信息的记载文件,有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公司备案的股东名册以及出资证明,这些记载文件多个,则产生不一致的情况,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应对此
因此,在日常经营中,根据公司法规定是需要留存股东名册备查的,大家可以检查一下,自己公司是否有股东名册,没有的话,在看到这篇文章之后,立即将公司的股东名册打印,加盖公司印章,这样就可以了。
这个出资证明,很多公司是忽略的。股东在出资后,也是可以要求公司出具出资证明的。
公司一旦向股东出具了出资证明,但如果股东股权转让等退出,则需将已经开具的出资证明回收,如果
股东名册应视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表面证据,对于股东身份认定具有一定的意义,特别是存在代持的情况下,股东名册具有形式上的推定力。
但是在当前审判实践中,股东名册作为公司的内部文件,只是对于确定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内部关系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但对于确定股东身份的取得无直接的证据价值。
出资证明书在股东身份认定中没有决定性的效力,就如上述所举的案例。
个人合伙 仲裁,个人合伙 仲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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