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可以由父亲直接抚养;
3.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未满两周岁未成年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Q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 如果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Q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Q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Q
可以,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1.如果想要获得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建议证明己方具备充分的抚养条件,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工作情况、受教育情况、经济状况等;
4.希望选择离婚的父母间多一分包容与理解,子女的身心健康,才是父母最大的愿望。
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85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