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司是允许承包的,根据“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应充分肯定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指企业作为发包方,其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作为承包方,以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以有偿使用企业内部部分资产的经营管理为主要内容,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企业内部承包协议的性质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协议具体约定的权利义务去区别该内部协议是承包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同时,公司内部承包经营,股东有限责任原则依然适用,只是最终责任承担主体及大小,股东内部重新进行约定。承包经营制度是我国运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理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增加国有企业活力而采用的一项企业经营模式。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承包人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克服材料浪费、人力资源浪费、项目经理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在企业经营中被越来越广泛地运用。
企业内部承包协议的性质不可一概而论,要根据协议的主体内容及实际履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仲裁法请求,仲裁请求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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