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男子鲍某原本有一个非常幸福美好的家庭,不仅自身事业小有所成,而且妻子年轻漂亮,还有一个刚满3岁的可爱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可谓安康幸福。
然而,让鲍某始终有点介怀的是,他3岁的儿子长得一点儿都不像自己,起初,他也并没有对此当一回事。不过,随着孩子越来越大,他却意外发觉自己的儿子,竟然长得很像男子秦某。
鲍某心下生疑,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疑心越来越重,一种不安感总是萦绕在心头挥之不去。于是,为了打消心中的疑虑,鲍某最终偷偷背着妻子,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亲子鉴定。
在忐忑不安的等待中,几天过后,鉴定结果终于出来了。当看到鉴定结果的那一刻,鲍某感觉一阵晴天霹雳。原来,鉴定结果显示,他3岁的儿子真的不是自己亲生的。
当鲍某拿着鉴定结果,怒气冲冲地跟妻子对峙时,妻子王女士面对铁证,也如实承认了3岁儿子的确不是鲍某亲生的,而是男子秦某的孩子,并祈求得到鲍某的原谅。
不过,正在气头上的鲍某根本就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便毅然决然地选择和妻子王女士离了婚。然而,离婚后,鲍某觉得自己白白抚养了孩子3年,花了那么多钱,不能就这么算了。
于是,气愤不过的他便一纸诉状将孩子的亲生父亲,也就是男子秦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后者赔偿自己这些年抚养孩子的各项费用12万元,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3万元。
因此,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
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不得另眼相待。
因为,对于男子秦某来说,这个3岁孩子属于他的亲生子女,在法律上他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虽然,这个孩子属于他的非婚生子女,可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仍然需要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
此外,鲍某和妻子王女士因子女非亲生导致了离婚,鲍某属于无过错方,妻子王女士和男子秦某属于过错方。因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鲍某完全可以向男子秦某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本案中,就抚养费而言,鲍某要求男子秦某赔偿12万元,究竟能不能全额得到,要视秦某的实际收入水平而定。
至于精神损失费,虽然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可究竟能不能全额得到3万元,那要看鲍某到底属于一般性精神损害,还是严重精神损害,这其中的界定问题,比较复杂,本文便不在此赘述。
婚姻法家庭暴力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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