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空前重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出台首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安全生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出台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于2014年完成《安全生产法》修订,大幅提升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推进依法治安、铁腕治安的态度和决心十分坚决。近两年来,加大安全生产整治力度,推进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成为立法重点。
2020年,国家进一步强化法治措施,时隔6年再次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订,修改和新增内容涉及
在上述背景下,本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条款有两个修订重点:
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涉及安全生产的修订条款主要有三条: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意味着哪怕没有发生事故,但只要出现以下三种情形之一,导致重大事故风险隐患,也将被刑事追责。
增加了“承担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内容。
这些条款修订意味着安全生产的刑事追责从事后向事前延伸,更加注重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从生产作业向监理、设计、咨询等环节延伸,各个专业、各个流程都不能懈怠。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刑法修正案的学习宣贯,确保全员知晓、全员掌握,主动落实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各环节安全责任,严控安全风险,抓好隐患整治,切实承担好企业和个人的法定安全责任,规避法律风险。
婚姻法所有法律法规汇编 婚姻法所有法律法规汇编图片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刑法修正案生效时间(刑法修正案11修改了的内容)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84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