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

假释考验期是什么意思(假释期间犯新罪处理)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2-11-25 01:00:02
  • 0
  • [db:来源]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构成累犯)

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数罪并罚的司法解释)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如何认定(缓刑期间犯罪的规定)

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怎么办(假释期间犯新罪处理方法)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理(判缓刑一年要交的费用)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假释考验期是什么意思(假释期间犯新罪处理)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82946.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2年12月28日星期五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