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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方同时起诉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 离婚诉讼
  • 2021-07-09 16: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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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律师

  离婚管辖法院,他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法律概念,对于离婚管辖法院来说,他要具备相应的管辖的权利,才能够进行离婚案件的审判,那么如果要确定离婚的管辖,法院离婚管辖法院应该怎么确定呢?接下来由知更鸟小编为大家带来两方同时起诉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两方同时起诉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通常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别管辖规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管辖的特别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有哪些

  1、准备起诉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

  (1)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

  (2)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

  (3)结婚证;

  (4)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

  (5)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3、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6、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7、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以上是知更鸟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两方同时起诉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的相关知识,对于离婚的管辖法院来说,离婚的管辖法院,他在确定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确定。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知更鸟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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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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