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催款律师函没有什么法律效力(约束力)。它就是催收方发送给欠款人员的告知书、催告书、恐吓信,或者称为“最后通牒”之类的。如果欠款人看着不顺眼,那就把律师函直接丢到垃圾桶里。至于放贷方是否起诉欠款人、欠款是否构成犯罪之类的,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律师函是个啥东东?
律师函(Lawyer’s letter)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我们多数平头百姓对律师这个行业还是存在一定敬畏感的。他们认为,律师都是社会精英,不但精通法律知识、办事依法依规,更像法官一样维护着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当他们因为某种纠纷收到律师函时,都当成一种大事来对待。他们不知道,有些律师为了几两碎银,为满足委托客户的需求,丧失职业准则地在律师函中胡说八道。就拿网贷催款律师函来说吧,欠款人不如期归还借款的,放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追讨,告知欠款人要被起诉之类的话,不管是真起诉还是真吓唬,这都是放贷方的权利,无可非议。问题是有些律师夸大其词,吓唬欠款人说不如期归还就构成犯罪,要坐牢之话的。他们为啥不给欠款人讲清具体构成何罪?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纯粹就是吓唬人的用词,欺负咱老百姓不懂法。律师函本身是民商活动中一种严肃的法律文件,现在用在网贷催款行为中,几乎是一张废纸,让律师形象在百姓眼中大打折扣。
二、如何查实律师函真假?
欠款人收到的律师函,有些是收入不高的小律师搞出来的,有些可能就是催收人员伪造出来的。想查实律师函真伪,可以在律师所在地的司法局网站上查一下看有没有载明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然后再通过该律师事务所公开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查不清?无所谓,不用管他!
三、收到律师函的后果?
收到网贷催款律师函真的会被起诉吗?这个谁也说不准,是否起诉是由放贷方决定的。“四哥有法说”认为,放贷方是否要起诉,它会考虑到成本问题。如果欠款人只欠三五千元,还不够打官司的费用,他起诉有什么用。再说,能够拖欠网贷的人,大多也是一穷二白,就是放贷方打赢了官司,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是很难收回借款的。有的朋友会问,自己也欠三五千元,是否就不用还了?可别这样想,对方要是真的起诉,一样会冻结你名下的银行卡,也是很麻烦的。暂时还不了的,还是与放贷方进行协商一下,争取少还利息也就不借了。至于网贷不还是否上征信的问题,网友们可以下载几大银行的APP,注册进去就可以查自己的征信报告,还是免费的。如果无法查询,那就到当地人民银行去花十块调一下,看有没有贷款或者欠款记录就行了。
四、网贷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网贷催款律师函经常用“犯罪”来吓唬欠款人,以达到催收目的。我们来根据法律规定分析一下,网贷不还是否会真的构成犯罪。
1、网贷不还,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因为网贷不用“卡”,与信用卡无关,也就不会构成这个罪名。只有使用银行卡发放的信用卡透支,才会涉及这个罪名。
2、贷款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这个罪名的,放贷方需是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没有经过合法批准的放贷机构,不算金融机构。其次要求贷款人在贷款时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伪造的银行卡流水记录也属于虚假证明。最后一点是占为已有据不归还。也就是说,你有能力归还而不还。如果自己网贷后,因为失业、生病、生意失败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就不能认定为“占为已有”,自己想还没有办法挣钱来还,这仅是民事纠纷,不会构成犯罪。
写在最后:
能够抓到放贷方过错的,可以与放贷方协商不还或者少还利息,不要想着连本都不归还别人,这就不妥了。即便放贷方违规放贷,他们也会使用非法手段进行催收,发短信、打电话、联系亲友,搅得自己不得安宁,对吧!
合同上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上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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