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按时对车辆进行检验,保持良好车况,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及时报废,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近日,河北秦皇岛交警抓获一辆驾驶报废车上路案件,最后民警依照程序将报废机动车交给报废拆解企业进行报废!
【案例详情】
2月10日,河北省秦皇岛交警收到预警信息:一辆正在沿海高速行驶的小型轿车是报废车辆。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布控拦截。
经民警核查,该车报废期限为2021年1月31日,目前已经达到报废标准。面对证据,驾驶人高某也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最终,民警对高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报废车辆则依照程序,由秦皇岛市港源废旧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进行报废。
首先,国家不允许车主对车辆进行自主报废。如果车主自行报废车辆,一旦被相关部门发现,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其次,对于一些车况不佳的车辆,鼓励车主主动进行报废。因为这些车辆,不仅会严重危害空气质量,在路上行驶,还会给其他车辆的行驶造成一定威胁。车主报废车, 要到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 (拆解)资质的企业。
因为报废车的非法售卖,会导致不合格的拆车零配件以及拼装车流入市场,这些非法交易的车辆或配件会构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另外没有报废车回收拆解资质的公司或个人,还会扰乱市场秩序,并且在拆解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简单地说,就是报废车如果没有送到正规渠道进行合法化报废,有些不法分子会把这种车辆非法暴力拆解,把车上拆解下来的零配件、五大总成卖给其他的修理厂或车主。不通过专业检测,车主无法区分好坏,一旦开车上路这就是很严重的安全问题。
而且有些车主一意孤行总觉得报废车就是谁价格高就卖给谁,有的准备偷偷地出售给黄牛(二手车商),这样无疑是给自己埋了一颗“定时炸弹”,将来一定是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与法律风险。如果是在有限购政策的城市,车辆没有进行正规报废注销,那么车主手中的购车指标就不能更新,也就是车辆不能销户,造成无法购买下一辆新车。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715号令)第19条规定,未取得资质认证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话,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所以就算想把车辆当废品偷偷卖掉,小商贩为了避免麻烦,可能会随意处理报废车,一般情况下最常见的就是,将报废车辆直接往荒郊野岭或路边一丢,变成“僵尸车”,这样也有风险,有些不法分子会将这些车辆专门用于做违法事情的交通工具,甚至成为肇事车辆,由于车辆注册及登记人是车主,所以也会追究车主相关法律责任!
国家规定报废机动车严禁私自转让,只能由报废机动车回收公司回收、拆解。机动车所有人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号牌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若私自处理报废车会有以下后果:
(1)无法注销该车的税费档案;
(2)无法注销该车档案;
(3)报废车私自转让后上路被查获或发生交通事故,有关部门可追究原车主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责任;
(4)报废车私自转让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欠交的各种税费,公安交警、税务、路政、园林等政府部门仍将依依法追究原车主经济赔偿责任及并处滞纳金。
在此,特别说明,报废机动车应当及时交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而不能私下将报废车出售,以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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