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一段时间,民间借贷实践中,出借人和借款人常常约定2分利,即年利率24%。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就是年利率24%。但是,现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已经修订,如果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和借款人再约定年利率24%的话,就无法再得到法律的保护了。
我们来看一下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据此可知,现在法律所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为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1年9月22日公布的数据,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因此,目前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上限为年利率15.4%。如果当事人还约定2分利,也就是年利率24%,那么,对于超出15.4%部分的利息,是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
因此,出借人在向借款人出借款项时,务必按照法律的最新规定,明确约定民间借贷的借款利率为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这样,出借人才能依据双方的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在借款人违约,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情况下,出借人向法院起诉借款人,要求借款还本付息的诉讼请求,才有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出借人还与借款人约定24%的借款利率,这样的约定因为违反法律的规定,也是无效的,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仲裁适用司法解释 仲裁适用司法解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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