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出台了重磅文件《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 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在17个县试点运行。文件明确提出“要落实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促进乡村振兴”三项工作。文件原文政策性较浓,不好理解,简单而言就是要实行宅基地三权分置,将原本由政府管理的宅基地交还给村集体,也就是村集体对宅基地的话语权更重了,使用起来更方便了。
乍一听没什么,但精明的人却从中看到了满屏的金元宝,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就为您好好分析。
什么是宅基地“三权分置”?
顾名思义,宅基地就是农民在农村建房子所用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三权就是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过去三权均属于集体所有,但由于国家对土地一直实施宏观调控,所以建设用地一级市场一直由政府垄断,而农村宅基地也属于建设用地范畴,宅基地虽然属于村集体所有,但农民个人不能买、不能卖,更不能开发建设,所以过去几十年时间里农民在宅基地上的话语权一直比较弱,而宅基地的巨额商业价值也一直在民间沉睡。
宅基地“三权分置”有哪些利好?
而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发展农村、振兴农村、致富农村成为了当下的社会各界的热词和各级政府的主要工作。今年1月2日,中央1号文件首体宅基地“三权分置”,1月25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再次对宅基地“三权分置”进行政策解读,简而言之就是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使用权则放活,一时间舆论哗然。而山东省出台的《实施意见》也是诚意满满,可操作性非常强。下面我们来逐一解读:
“进城能落户,回家可种地”。文件指出:各级政府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资格权转让。什么意思呢?就是农民进城买房再也不用退出宅基地了,并且即便资源退出了宅基地,也仍然拥有申请宅基地的资格权。这就说明还是这个村的人,仍然有种植耕地的权利。
“宅基地值钱了!”文件出台后,使用权将适度放活,允许农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换股权、换货币等实现形式,农户可以利用自己的宅基地从实休闲、旅游等经营活动,宅基地的价值将大大提升。这就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最大的意义!打个比方,假如笔者在农村有处房子,那现笔者在完全可以投资开一家农家乐,现在农家乐这么火,肯定赚翻了。
“你用地,我拿钱”。过去,宅基地是谁的,就只能归谁用,使用权就是资格权,既不能转让、也不能出租。而文件出台后,使用权就灵活多了,既能转让、还可出租、还可入股,甚至还能互换,这简直就是送钱呀!
相信大家看到这已经明白了,政府耗费这么多的人力、物力,研究出这么好的政策,如果不好好利用,简直就是跟钱过不去啊。虽然目前仅仅在17个县开展试点,但试点运行了,全面开展还会远吗?
看到这聪明的人就会发现以后农村的发展会并不简单,如果你是城里的朋友可以考虑去农村投资,只要是政府规定内的项目都是可以进行的,这投资既可以赚钱也可以振兴乡村,但是提醒各位哦,不要在农村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所,这可是政府明文禁止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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