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8年至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每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均在10万件以上。
“公益诉讼新领域的案件探索拓展是近年来公益诉讼工作的一个亮点和热点。”张雪樵表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目前,全国有25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议、决定,都要求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公益侵害的突出问题,对法律规定的“等”外范围作了细化,为地方检察机关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提供了法规依据。
对此,《办案规则》在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两个章节中,列举了法定办案领域,即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未成年人保护,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列举之后再像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一样后面加一个“等”字。
张雪樵指出,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都增加了提起公益诉讼的条款。这两部法律和法律修正案在8月1日和9月1日起施行。
“两部法律实施之后,我们办案的领域从最初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改时确定的四个领域,逐渐增加了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以及安全生产领域八个领域。”张雪樵说,《办案规则》在附则中明确相关法律和修正案施行后,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相应调整。
张雪樵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公益损害案件范围进行积极探索,并在探索中逐步规范成熟,最终上升到立法,让公益诉讼制度在法治的框架下、以法治的方式逐步完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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