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务部和税务总局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发布有关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全国218个城市推广应用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其中广东、广西等10个省份实现全省推广,其余省份实现部分城市推广(暂不包括台湾省)。这意味着车主买卖车辆无需再两地往返办理过户手续,仅在转出地或转入地即可办理完成。具体如何办理?我们一个个说。
>>新规实施前后的区别
新规实施前,买卖车辆涉及到异地过户时,手续相当繁琐,买卖双方需要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验车并办理迁出机动车纸质档案,然后到购买方住所地(转入地)办理迁入机动车纸质档案并登记。整个交易过程需两地往返跑,如果有资料不齐全的情况,那耽误的时间就更长了。
新规实施后,所有迁入、迁出手续均可在已实行城市当地办理即可。比如东莞的买家需要购买来自石家庄卖家的车辆时,买家可直接选择在东莞当地进行交易和登记工作即可,不用再去石家庄办理相关手续。
>>如何申请异地车辆交易登记
异地车辆交易登记可进行网上转递,适用对象是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并且转出、转入地均实施了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规定,如若不满足条件,则仍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申请异地车辆交易登记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或手机APP“交管12123”申请转递车辆档案,第一次登录需要绑定机动车和驾驶员信息。由购买方选择机动车转籍申请,选择机动车所有人变化,选择转入地(需要注意的是转入地必须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地一致),然后输入机动车相关信息、原车主身份信息和上传交易发票即可。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可由购买方在转入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交易发票。
信息全部提交后,等待转出地车管所制作电子转籍档案,受理后大概需1-3个工作日,在转入地车管所即可查看相关档案信息,由购买方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转入登记即可。
大概流程总结下就是:①去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发票;②网上申请转籍;③去车管所办理转入登记。
以上流程仅在转入地即可全部办理完成,若在转出地交易办理,其流程略有不同:由原车主向转出地车管所提交申请,按规定提交资料并查验机动车。转出地车管所受理后按规定办理登记,并制作机动车电子档案转递至转入地车管所,转入地车管所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转入。
>>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要的资料
机动车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卖方需是机动车所有人);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这两份资料网上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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