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陈先生前来咨询,说自己在一家小厂上班,某一天突然被告知自己被解雇了,明天可以不用来上班了。陈先生很疑惑,解雇是这么随随便便的事情吗?我相信可能很多劳动者都遇到过这种情况,特别是一些小型工厂或企业。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正确形式到底是怎样的?劳动者不签字是不是就解雇合约就无效呢?
出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角度,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若非满足这些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无故辞退员工。那么如果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如果解除理由是合法的,可以通过仲裁判决合同解除,在这里,小编将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为您阐述这一问题。
一,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
劳动者签字的劳动合同无效!不管是签订劳动合同还是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才有法律效应。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其中明文表示:“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必须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或盖章才能生效,任何一方没签字,合同都不能生效。
二、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不签字的处理方法
如果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协商不成,并且拒绝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可以到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三、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员工不签字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在企业的实际管理中,人力资源部门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时常遇到一些员工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或虽收取文书但拒绝在回执上签字,致使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无法送达本人,给企业管理者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说,即使是续签,用人单位也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签字确认才能生效,私自更改劳动合同以此来默认为续签的合约,这种做法是单方面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应。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的手段强迫劳动者进行超过合同约定的劳动的、用人单位以欺瞒等手段致使员工非自愿修改劳动合同或者使员工非自愿离职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违反法律的规定,存在严重剥削压榨劳动者,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条款,这三种情况,员工不用告知用人单位,可直接离职并向单位索要赔偿,如果单位拒不付的,可以向法律起诉获得赔偿。
家属不配合医院责任不能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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