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接到一位老乡的咨询:他在一个工厂做计件工作,自从入场以来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最近因为工厂降薪而不愿继续上班故而离开,现欲主张剩余工资和双倍工资赔偿。
经查,其在2020年7月1日入厂,于2021年7月15日离厂,时间跨度一年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适用一年的普通时效,只有追索劳动报酬的才适用自劳动关系结束后计算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在本案中,这位老乡时间也刚好经过了一年,错失了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机会,错失了11个月的工资赔偿。
面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请各位读者一定要积极主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权利,一定要在开始工作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主张,过时不候,自己的权利便得不到支持。签订书面合同可以保证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过程中出现意外时得到良好救济,保证劳动者劳动条件稳定,劳动环境安全,生活有保证,事业有盼头。千万不要忽视自己的合法权益,觉得有什么不懂得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多咨询,莫要错过了主张权利的宝贵时间。
浅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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