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与结婚,二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人因为房产结婚、有的人因为房产离婚,各种纷繁复杂的关系下,都逃不开对“房产”的价值重新分配。在过去,人们更加奉行“择一城而终老”的结婚理念,只要双方对眼,那么即便是中途再不和,也会把婚姻维持下去。
但是,随着社会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的文化观念越来越开明之后,离婚就成为了双方感情的另外一种归宿和解脱方式。数据统计发现,近些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呈现上涨趋势,平均每年离婚到达171万对,也就相当于平均每天有0.5万对夫妻离婚。根据民政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的离婚总数年复一年上升,特别是一线城市和新一线城市这些经济发达的地方,离婚率也比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高得多。
每一次的结婚和离婚,都意味着双方财产的重新分配,有的人婚前财产为零,有的人婚前财产价值几十亿、上百亿。在过去旧的婚姻法下,财产在没有任何公证的情况下,都是按照五五开原则分割,不管属于谁的东西,只要离婚便可以切掉一半,所以才出现了不少以此为生的“结婚女”专门找人结婚、然后通过快速离婚获取资产。
但是随着制度越来越完善,种种不合理的行为终究得到了有效制止,特别是随着新《婚姻法》的问世,让试图通过结婚和离婚换取更多资产的年轻人没有了钻空子的机会。不仅保障了双方的财产,更加保障了婚姻的纯粹性,结婚不再因为财产,那因为啥?不用多说肯定是因为感情。可能很多人依然不了解新婚姻法的基本条款,我们今天来说几条常用的情况,新规下,本月起,婚前婚后房产证加名,也不影响房子分配,不用再争了!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即便是经历了结婚又离婚,也不影响这部分房产的100%产权归属。这种情况是最简单的结婚离婚财产分割形式,也最容易理解,例如男方在结婚之前自己通过全款买了一套500万元的房子,并且在结婚之前就拿到了房产证,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随后与心仪的女方结婚,婚后双方也没有对这套房子进行再分配(加名字),经过几年之后双方分道扬镳(离婚)了,那么这套房子自始至终都100%产权归属男方所有,与女方无关。
还有一种情况,结婚之前男方通过500万元全款的方式购置一套房子,结婚之后在女方的要求下这套房子加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如果离婚了,这套房子该如何分配呢?是不是会被认定为婚前财产?按照新的法律规定,如果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加了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分离时,这套房子就被视为共同财产,需要作出分割,大多数情况下执行50%:50%的机械分割法。
2、婚后买房,不论房产证写谁的“名字”,也不影响财产分配,哭也没用。结婚之后不管是男方出了100%的钱买套房子,还是女方出了100%的钱购置一套房子,纵然只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不影响另外一个人对这套房子的财产所有权益,都算作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要进行分割。这也是很多人不理解的地方,以为结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今后需要注意。
3、婚后父母赠送的房子,在没有协议和公证赠与谁的情况下,视为共同财产。很多人误以为结婚之后父母亲赠送给自己的房子就应该算作自己的,其实不然。在多数情况下,就算是一方父母赠送的房子,也属于共有财产。婚前婚后差别很大。
举几个例子很容易理解:
第一种情况:一方父母在婚前赠送给自己子女房产,并且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可以参考“婚前个人买房”的计算方法,如果是通过首付款方式购房,那么婚后的婚姻续存期间财产以及增值部分和债务部分应该记为共同财产,不管婚后加不加名字,都不影响应该具有的财产分配权利;如果在婚前父母全款为子女买房,则算作100%婚前财产,结婚之后只要不加名字的情况下,不会影响这部分权益归属。
第二种情况:婚后父母赠送给自己子女房子呢?情况就大不一样了,这主要看有没有公证和协议,如果没有有效证据证明这套房子是自己父母赠送给自己的,那么就算作共有财产,届时需要按照各占50%进行划分;相反地,如果能有效协议或者公证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益的证据证明这套房子确实是在婚后父母单独赠送给自己的,那么可以作为100%财产权益,不进行分割。
7月起买房,这些事情需要注意,但笔者认为,男女双方既然能在感情的基础上组建共同的家庭,实属不易,应该用心经营、相互体谅和宽容,不能因为物质的利益影响了情感的归宿,最终得不偿失。
建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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