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

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2-01-13 12:35:01
  • 0
  • 南昌律师

如何判断共同犯罪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刑事犯罪在主体构成上,也发生了复杂变化,由过去独立性的单位或自然人犯罪,发展到团伙犯罪、集体犯罪。这些共同犯罪社会危害性大,涉案疑犯多。肩负侦查、公诉和审判权能的司法机关,若不能正确区分独立的个体犯罪与共同犯罪,势必在定性及量刑上出现偏差,从而影响了司法的公平正义性,有时甚至造成错案,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湖北律师闻金友

湖北律师闻金友

共同犯罪是相对于单独犯罪而言的,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的即为共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本文根据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归纳出刑法中常见的不构成或不作为共犯处理的九种情况:

一、共同的过失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则必须是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而为的行为,故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出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因二者主观上不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故不以共犯论处。如甲、乙是同一装卸公司的工人,二人在装卸货物时违反规定在车上往下扔重物,将一过路人砸成重伤,对甲乙则应分别定过失致人伤害罪。

二、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结合,不成立共同犯罪

即一人出于直接或间接的故意而实施的某一行为,与另一人因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而施行的某一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此种情况也是根据各人的罪过形式和行为形态,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如医生甲为杀乙故意加大处方的药量,护士丙因工作不上心未发现而直接用药,造成乙死亡。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丙因过失构成医疗事故罪,二人不是共犯。

三、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

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如甲、乙不约而同到某商店盗窃,甲盗得自行车一辆,乙盗得衣物若干,二人是同时犯,因无共同犯意的联络,故不是共同犯罪,按各自所犯罪名论处。

四、故意内容不一的共同行为:

行为人在主观上都有犯罪的故意,但该不同的罪过内容决定了行为性质的不同。如甲、乙共谋想教训一下丙,二人到丙家后,甲基于伤害的目的殴打丙,而乙却出于杀丙的心理将其致死,则二人因故意的内容不同,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不能以共同犯罪论。

五、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犯罪:

对共同犯罪的范围的界定要求行为的同一性。若其中一行为超出了共同故意的范围,又犯其他罪的,则超出的部分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只能由实行该种犯罪的行为人独自负责,其他共犯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理论称其为“实行过限”。如甲、乙共谋入室盗窃,甲在户外望风,由乙入室行窃。乙入室行窃后,又将熟睡的丙女强奸。则此案中乙的强奸行为已超出盗窃的共同范围,甲与乙不是强奸罪的共犯,只是盗窃罪的共犯,乙应独自承担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深圳地铁降排水工程设计问题的一些想法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垫资应当注意的问题

国有产权转让的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场所的法律规制

有限公司的收购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41266.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3日星期四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