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不能随意撤销。除非订立该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在离婚后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劳动仲裁中止审理申请 劳动仲裁中止审理申请书模板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能否随意撤销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1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