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协议离婚与法院协调离婚有什么不同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甚至有些人选择不恰当的离婚方式,导致出现离婚纠纷,在此我们对协议离婚与法院协调离婚进行区分。虽然协议离婚和法院协调离婚都能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涉及其他方面,建议选择适合的离婚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协议离婚相对于法院协调离婚程序更简单。原夫妻两人如果对离婚没有异议,意见一致,可以带上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法院协调离婚在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立案,厅下调解不成,进行法律诉讼,程序比较复杂,需要举证,最终达成离婚协议少则半个月一个月,多则几个月一年多。
其次协议离婚相对于法院协调离婚成本要低很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基本没有成本或者只有少量费用,而法院离婚,讼诉费都是不小的数字,如果在涉及到请律师,费用可能更高。
再次从协议离婚和法院协调离婚的效力来看,协议离婚时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一旦一方反悔或者不按协议书执行,协议离婚是不能强制执行的,另一方只能通过起诉来解决问题,加上协议离婚不一定全部符合法律,能否执行也是尚可未知的。法院协调离婚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一方不执行,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最后协议离婚与法院协调离婚,离婚协议的内容、完整性、法律支持性是不同的。协议离婚是双方协商签订的,虽然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离婚协议书,但民政局审查只是一种形式,不对内容的严谨性、合规性、全面性进行审查的。协议离婚后续可能会存在纠纷,事情不能一次性解决。法院协调离婚不管是形式、内容,都符合法律规定,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都比较全面,有法可依,能够更彻底的解决双方的分歧。
由上述内容可知,协议离婚程序简单,成本低,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解决问题可能不彻底。法院协调离婚程序复杂、成本高、耗时、解决问题比较彻底,能够强制执行。
离婚时可以分割哪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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