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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是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是没收个人的财产。
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实际情况是可以结合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基础上,确定该地区的执行的一个标准。
那具体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是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捐款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给您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