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寻衅滋事立案

公安对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

  • 寻衅滋事立案
  • 2021-11-07 15:21:02
  • 0
  • 陇西律师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认定: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

2、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公安对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179808.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日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