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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

  • 寻衅滋事立案
  • 2021-11-07 13: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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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陇西律师

一些年轻人爱看热闹,并且在现场起哄,干扰办案。这种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在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委托代理律师,提出取保候审。在办手续的时候,需要向公安局提交一份申请书。那么,寻衅滋事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寻衅滋事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徐某某 上海市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上海市某某区某某路某某号35楼。

被申请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979年1月8日出生,汉族。

地址:上海市某区某镇某某村10组21号。2014年7月3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上海市公安局某某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上海市某某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恳请贵局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事实与理由:

上海市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我徐某某律师作为其公安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经初步了解情况,此案因犯罪嫌疑人在KTV娱乐消费,酒后和KTV工作人员发生口角而引发,犯罪嫌疑人刘某自得知自己可能违法犯罪之后,在第一时间自愿的、主动的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就他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如实陈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及时支付了受伤人员的医药费,同时尽力弥补其经济损失,态度诚恳,取得了谅解。

犯罪嫌疑人刘某之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有长期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上有年迈父母,下有幼女,却因为一时冲动导致偶发事件而涉嫌犯罪,不仅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犯罪嫌疑人悔恨不已。鉴于刘某主动归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情节,以及其近亲属的积极赔偿,再结合本案涉嫌罪名,犯罪嫌疑刘某的主观恶意较小,对社会不足以构成严重危害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关于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规定。

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且,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犯罪嫌疑人刘某其近亲属愿意依法向公安机关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者其他力所能及的保证。

恳请依法予以批准!

此致

上海市公安局某某分局

申请人:徐某某

2014年10月14日

综上所述,当事人涉嫌寻衅滋事的,公安局出于办案需求,会将其刑事拘留,看押在看守所里面。家属提出取保的,要在寻衅滋事取保候审申请书中,明确写清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信息,然后用事实和理由,说明犯罪嫌疑人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良好,请求批准取保候审。拿到申请书后,公安局会在三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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