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证据不足不逮捕规定是: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无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