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五条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
重特大案件立案标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规定,
(一)重大案件:
1、违法放行三人以上的;
2、违法放行三次以上的;
3、违法放行刑事犯罪分子的。
(二)特大案件:
1、违法放行五人以上的;
2、违法放行五次以上的;
3、违法放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
三、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量刑规则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对偷越我国边境的人员故意放行的,就涉嫌刑事犯罪,具体的判刑标准就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了,违法放行人数、放行次数都会影响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