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予逮捕辩护词的依据是什么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二、刑诉法逮捕的条件
1、一般逮捕(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应当予以逮捕)
证据要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刑罚要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社会危险性要件: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即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其主观恶性、犯罪习性表明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以及有一定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策划、预备实施犯罪的;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即有一定证据证明或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或者案发后正在积极策划、组织或者预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即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归案前或者归案后已经着手实施或者企图实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行为的;
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报复的;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即犯罪嫌疑人归案前或者归案后曾经自杀,或者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试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径行逮捕(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应当予以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
3、转化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对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予以逮捕。
根据以上的内容可以看出,只要是符合逮捕条件只要执法人员带着逮捕证,都是可以逮捕的,当事人拒绝的可以进行强制逮捕。但是如果执法人员没有逮捕证,那么当事人是可以拒绝逮捕的,执法人员扔进行强行逮捕,当事人可以进行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