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无罪辩护

无罪释放需要哪些程序?

  • 无罪辩护
  • 2021-11-03 17:44:19
  • 0
  • 陇西律师
专业回答

拘留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此条适用于刑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取保候审用此规定,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七条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无罪释放需要哪些程序?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170300.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三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