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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侵犯个人财产权

  • 侵犯财产罪
  • 2021-11-03 16:05:16
  • 0
  • 陇西律师
专业回答


一、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有四种: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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