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国曾在1990年因反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满释放后来京务工。 2006年8月,陈建国和弟弟陈向阳、来京打工的老乡陈永忠,伙同“狗垫子”等人(均另案处理),以开“同乡会”的名义将在北京开诊室的湖南老乡召集起来,讲明要向他们的诊所收 “保护费”,并要求他们的诊所按照每日诊费5%的比例缴纳。对于不缴纳的,犯罪团伙就采取威胁、恐吓、轰赶病人等手段,影响诊所的正常经营。迫于压力,鼎生堂中医门诊部、普康中医院、慈安医院、建德医院、海淀区中医疑难病研究中心等多家诊所的经营者,在一个半月内向犯罪团伙缴纳了数目不等的“保护费”,共计人民币2299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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