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摇撞骗罪的钱要回来可以吗?
在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后,会在第一时间追缴赃款,努力为受害人挽回损失。其中存在三种情况:
1. 全部发还受害人被骗款:如果赃款全部追缴,全部发还。
2. 部分发还:如果因犯罪人挥霍,只追缴部分赃款,只能发还部分。
3. 无法追回:如果犯罪人把赃款全部挥霍,无法追缴赃款的,就无法追回了。
二、 招摇撞骗罪的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三、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有关招摇撞骗罪的犯罪事实认定和处罚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公安机关在对相关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一般是可以要回被骗的财产的,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案情来处理,对招摇撞骗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司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