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职务侵占辩护

刑法的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

  • 职务侵占辩护
  • 2021-11-02 10:00:33
  • 0
  • 陇南律师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刑法的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161932.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二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