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职务类犯罪辩护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条件有哪些?

  • 职务类犯罪辩护
  • 2021-11-01 19:04:15
  • 0
  • 陇南律师
专业回答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
所谓“非法活动”。
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条件有哪些?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161602.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一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