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盗窃公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盗窃财物价值达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但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所以,全国各省对盗窃罪的立案金额规定不一,但“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以一千元到三千元为起点,且三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公交车上扒窃的,刑事立案上没有数额要求。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