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经济犯罪辩护

有关非法集资的法律规定?

  • 经济犯罪辩护
  • 2021-10-27 18:22:15
  • 0
  • 平湖律师事务所
专业回答

如果认定属于非法集资,可以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非法集资由公安分局或公安县局的经侦科受理。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
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有关非法集资的法律规定?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139914.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三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