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先就是要有参与的资格,就是说参与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国家规定没有参与缴存公积金的人就没有申请公积金的资格。
2.我们都知道公积金贷款是国家对我们的一种住房保障,但是如果申请人家庭成员中已经有人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在没有结清贷款之前,是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而且公积金贷款次数最多是不超过2次,所以如果已经贷款两次的话,第3次申请是不会通过的。
3.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还有一个重要的点就是贷款人的还款能力。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必须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以及贷款偿还能力,所以贷款人是不能有其它数额较大的债务在身,这也是为了保证申请人能正常的按时还贷。
4.另外公积金贷款还限制贷款的期限,贷款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0年,如果是办理组合贷款的,那么商业贷款的时间要和公积金贷款的时间是一致的。
5.这其中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是政府给我们的一种住房保障,它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让人人都能有房子住,是保障人们刚需的,所以公积金的贷款必须要专款专用,就是说公积金的贷款只能用于买房,而不能用于其它的用途。
如果一旦被发现,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这种情况采取一定的措施。
6.申请贷款的人在贷款申请之前要连续缴存公积金不少于6个月,而且不能存在停缴的情况,否则就说明申请人的收入不太稳定,贷款也就不是很容易通过。
如果中间有断缴的情况,那么在1年不超过3次的情况下,是可以补缴公积金的,补缴成功之后,可以再次申请。
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