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彩礼

彩礼给付后,男女双方仅形成同居关系,彩礼是否一定要返还?

  • 彩礼
  • 2021-07-06 19:50:32
  • 0
  • 西宁律师

   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实践中男女双方可能基于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而仅形成同居关系,但是法院释明相应法律规定后,男女双方基于感情善可能愿意补办登记,若人民法院简单地判决返还彩礼反而有失公平,或容易引发矛盾,因此在审理上述情形的彩礼返还案件时,人民法院应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必要时可以向同居的男女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在其不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判决返还。

 


公司破产解散后承担环境侵权责任承担

同居重婚面面看

建筑合同中当事人的责任仅限于合同条款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做哪些工作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如何清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彩礼给付后,男女双方仅形成同居关系,彩礼是否一定要返还?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1317.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0日星期二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