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强奸怎么处罚的
已满十四周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但是在某些国家的定义上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奸淫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其实施强奸行为,则构成强奸罪,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不予刑事处罚的,则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有哪些
1、强奸妇女、奸淫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多人的;(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1)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2)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行为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在我国相关的办案机关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应积极的按照这类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案件的案情,对这类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罚。出现在公共场合进行犯罪的、多次作案的、多人实施犯罪的,对这类犯罪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