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结果是轻微伤属于故意伤害吗?
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起刑点是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不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涉嫌故意伤害罪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故意伤害罪是有法定立案标准的,并不是说只要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就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在调查的时候也会考虑到故意伤害的原因的。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有一定的责任,自然也会减轻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