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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什么权利

  • 刑事诉讼
  • 2021-09-28 16: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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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木斯律师事务所
专业回答

1.有权委托代理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律师叫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当事人的支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律师叫代理人,不是独立的一方,必须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办事。
因此,辩护人不能行使代理权,代理人不能行使辩护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当分别请律师做辩护人和代理人。
辩护人和代理人可以请同一个律师,但应当分别办理委托手续。
2.请求回避权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庭调查和辩论中,和原告人地位是平等的。
4.有权对原告人提出反诉5.上诉权被告人不服判决中的民事部分,可以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这类案件的受害者应积极地按照法律规定,递交这类案件的证明材料。
递交时还应积极的计算自身的实际损失,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人民法院和办案机关,根据这类案件的实际情和法律规定,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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