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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是什么?

  • 刑事诉讼
  • 2021-09-28 14: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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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木斯律师事务所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内容很全面,从立案、管辖、侦办及起诉和审理等多方面进行的规定。法院在参与刑事案件过程中,主要起到审理的作用。和民事诉讼一样,刑事案件要由具备管辖权的法院受理。那么,法院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法院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是什么?

1、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2、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人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内的犯罪,由其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原户籍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哪些案件要进行移送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1、重大、复杂案件;

2、新类型的疑难案件;

3、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综上所述,在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的条款很多,法院刑事诉讼法管辖,要以犯罪发生地为准,基层法院不具备条件,案件重大,案情复杂的,可以移送到上级法院受理。对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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