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作一般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审查鉴定
(二)查验送检材料、客体,审查相关技术资料
(三)根据技术规范制定鉴定方案
(四)对鉴定活动进行详细记录
(五)出具鉴定文书对存在损耗检材的鉴定,应当向委托人说明。
必要时,应由委托人出具检材处理授权书。
检验取样和鉴定取样时,应当通知委托人、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到场。
司法鉴定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送检材料,并依鉴定程序逐项建立档案。
鉴定时若需耗尽检材或者损坏原物的,应当商请委托人同意。
一般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其他单位或个人无权进行申请。
刑事司法鉴定的步骤跟一般的鉴定程序是由差别的,首先需要做的是审查鉴定,然后验查香港机关送来的鉴定材料,然后开始鉴定。
相关法规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五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
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