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限不同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是否可以申请不同监视居住:不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可以申请。
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律师。
3、执行地点不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
4、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监视居住: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5、是否可以折抵刑期不同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